新田新闻网(通讯员王翎 谭荣德)“唉,我真不该为了那么200元钱而出借银行卡,如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真是万分后悔啊!”12月8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华在被公安民警押往看守所关押时,不由地捶胸顿足,万分后悔地说。
2021年12月6日,枧头派出所民警在对两卡线索进行梳理时,发现辖区男子郑某华的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对此,专案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并于12月7日将郑某华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讯问,郑某华如实交代,2020年8月中旬结识某陕西好友,并在其的游说下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及3张银行卡出借给他,自己获取好处费200元钱。在明知道出借银行卡有可能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但为了到手的200元现金,郑某华居然没考虑后果,以为自己不犯法就行了,岂料自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传唤。
目前,郑某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王翎 谭荣德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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