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欧阳丽)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4月27日,县人民检察院到龙泉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辖区在册的4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个别重点人员开展入户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唐某某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在村中流转了50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烤烟和水稻,并为二十多名易地扶贫搬迁户提供了就业机会。
调查中发现,唐某某因烤烟种植面积大,正值农事繁忙季节,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与其详细沟通中,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有身份意识,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防范龙泉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虚管等现象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增强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欧阳丽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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