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王翎 黄天哲)“我知道犯了法,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还不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飞在向新田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投案自首时,对着民警这样说道。
2022年8月中旬,新田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在核查两卡线索时,发现辖区陈某飞、陈某的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遂对其二人开展调查,并于8月中旬将陈某抓获归案,而陈某飞闻风而逃,后被新田公安上网通缉。为让陈某飞能主动投案自首,新圩派出所民警多次电话联系陈某飞,做其思想工作,讲解法律政策,最终让藏匿在外惶惶不可终日的陈某飞主动回到新田县,并向新圩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陈某飞如实供述其与陈某于2022年8月上旬,为赚钱,从新田县远赴广东省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接收转移非法资金,其2人非法获利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经核实,陈某飞出借的一张建设银行卡当晚支付结算流水金额达60余万元,涉及2名受害人将20余万元转入了陈某飞账户。陈某出借的银行卡当晚支付结算流水金额60万余元,涉及3名受害人将20余万元转入了陈某账户。
目前,陈某飞、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新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 新田新闻网
作者:王翎 黄天哲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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