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事故,既是一种危险行为,更是不文明的“添堵”行为。近日,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一些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车辆予以曝光警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违法车辆:湘L8859H
违法时间:2023年8月2日
违法地点:双碧街与银象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7HB57
违法时间:2023年8月5日
违法地点:龙泉大道与秀峰街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7HC96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日
违法地点:龙泉大道与秀峰街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7TD78
违法时间:2023年8月8日
违法地点:龙泉路与东溪街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7ZX52
违法时间:2023年8月5日
违法地点:双碧街与银象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A151GK
违法时间:2023年8月4日
违法地点:二广高速新田连接线与新嘉公路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78918
违法时间:2023年8月7日
违法地点:双碧街与银象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A185M
违法时间:2023年8月4日
违法地点:龙泉路与东溪街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违法车辆:湘MA6507
违法时间:2023年8月9日
违法地点:二广高速新田连接线与新嘉公路路口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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