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记者 何珣 通讯员 何新瑞)“都大半夜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想着离家不远,开车上路,结果还是遇到你们查车。”唐某满脸后悔地说道。
9月9日晚0时58分,新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新田县育才路全路段处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发现一辆号牌为粤SY93**的小型轿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一下子停在原地不动,然后又准备掉头,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在执勤民警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唐某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询问,唐某称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吃饭,当时他喝了几杯酒觉得自己喝的不多,而且感觉时间也挺晚了,家也离的不远,于是他便驾车出发了,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查获了。
民警对其进行现场以案说法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并现场拖移机动车。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交警
编辑:罗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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