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王翎 李国志)“都怪我自己出狱后不思悔改,明知将银行卡租借给他人有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可为了钱还是忍不住租借,如今面临再次失去自由的下场,真是咎由自取啊…….”2月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被新田公安民警押往看守所关押时,悔恨万千地对着押送的民警说。
2月6日,新田县公安局石羊派出所在梳理两卡线索时,发现辖区陈某的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遂对其开展调查,并于2月7日将陈某传唤公安机关。经查,陈某有犯罪前科,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然而出狱的他不思悔改,为赚钱,将手中银行卡以3%的提成租借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涉“诈”金额5万余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王翎 李国志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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