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石军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6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肖石军辞去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肖石军的代表资格终止后,肖石军担任的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 6月18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黄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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