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新田交警)“感谢你们的提醒和教育,我同意接受处罚。”1月10日,残疾人张某表示。2023年12月28日,新田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在新田县中山街道路段执勤时,张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被查。
民警了解到,残疾人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驾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身的安全造成伤害。经过民警耐心解释,最终张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无证驾车的危害性,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对民警人性化的执法表示感谢,保证今后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车辆暂扣,但又考虑到张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为维护其人身安全,民警开车将其护送回家。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典型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交警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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