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我愿意赔偿对方的医药等费用。”11月14日,新田县金盆镇村民陈某与陈某某在新田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
陈某某与陈某互为邻居,不久前,两人因道路问题引发争执,发生肢体冲突,陈某某在冲突中轻微受伤并住院治疗。陈某某要求陈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陈某离开新田县后,陈某某要求陈某赔偿相关费用未果,遂向金盆派出所求助。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发生矛盾纠纷和引发冲突的全过程。根据调查及陈某某的伤情鉴定情况,帮助受害人讨还公道。民警通过多种方式找到陈某,向其宣讲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认识到殴打他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月14日,金盆派出所民警再次对陈某某与陈某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陈某赔偿陈某某医药、营养等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剑平
编辑:罗玉倩
本文为新田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